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院年鉴》(2019卷)组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4-09 录入员: 系统管理员 来源: 档案馆

各学院(系、室、所)、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

《我院年鉴》(2019卷)的编撰工作已经启动,现将征集年鉴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稿要求

(一)收录时限和收录范围:《年鉴》材料收录时限为201811日至20181231日(记述某事件时必须追述过去情况的除外)。凡属学校及各单位在教学、科研、党政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任务、重大活动、重大事项以及反映学校当年改革发展成果和建设经验、对学校长远发展具有凭证作用、研究或参考价值的文字、数据、图表等材料,均属《年鉴》收录范围,要客观、准确、及时予以收录和记载。各单位按照本通知附件1<<>我院年鉴>2019卷)编辑大纲及任务分解》第一至第九部分所列有关内容范围,完整地收集、整理和提供材料。

(二)撰写要求:年鉴的编撰工作由档案馆牵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稿材料的征集及撰写工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落实年鉴材料编撰任务,认真把好年鉴材料审核关。确定一名熟悉本单位情况且具有较强文字表达能力的年鉴材料提供或撰稿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入编材料的收集、撰写和报送工作。各单位遵照《我院年鉴撰稿须知》收集和撰写年鉴材料,务求年鉴材料文字表述严谨、数据准确、图表规范,以确保《年鉴》的编纂质量。

二、报送要求

(一)截止时间:2019430日。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年鉴材料,以保证《年鉴》2019卷按时顺利完成。

(二)字数要求:各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撰写的涉及学校主要工作材料字数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各学院(系、室、所)撰写的涉及本单位概况和主要工作简介材料字数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

(三)行文要求:各单位报送的《年鉴》材料条目的编撰一律采用文字形式,条目齐全,内容详实,语言精练,格式规范,不使用图表,标题不使用序号。统计类的表格要数据准确,栏目完整,采用规定格式。

(四)审核报送要求:各单位分管档案工作领导对报送的《年鉴》材料进行初审,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终审。电子版文稿末要求撰稿人员具名,纸质版文稿末要求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纸质文稿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纸质文稿采用A4纸打印,电子文档用WORD中文软件编辑。

(五)报送地点:档案馆184室。

联系人:陈亚利

联系电话:85012481

邮箱:dag@ntu.edu.cn

附件1:我院年鉴撰稿须知.doc


附件2:《我院年鉴》(2019卷)编辑大纲及任务分解.doc


附件3:我院年鉴材料报送表.doc


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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